变动成本法强调将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变动制造费用计入产品成本,而固定制造费用则被视为期间成本,在发生当期直接计入损益表。这种方法更关注于短期决策,能够清晰地反映每单位产品的变动成本,有助于管理层判断产品是否盈利以及如何优化生产效率。
相比之下,完全成本法则将所有与生产相关的成本——包括固定制造费用——都分配至产品成本中。在这种方法下,随着产量的变化,单位产品的成本也会随之波动,这可能掩盖了某些长期经营问题,并可能导致管理者对市场变化反应迟缓。然而,完全成本法符合传统会计准则的要求,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更为常用。
那么,为什么这两种方法会导致分期损益出现差异呢?关键就在于它们处理固定制造费用的方式不同。当某一期的生产量与销售量不一致时,变动成本法会因为没有将固定制造费用分摊到未售出的产品上,从而使得该期间的利润水平更加真实地反映了实际经营活动;而完全成本法则由于存在存货吸收效应(即部分固定制造费用被推迟到下一期间确认),可能会导致同一时期内基于两种方法得出的净利润有所出入。
例如,在一个生产高峰期之后紧接着进入淡季的情况下,如果采用完全成本法,则前期生产的高库存会吸收掉大量固定制造费用,使得当前期间的成本降低、利润增加;反之,若使用变动成本法则不会受到此类影响,其表现出来的经营成果更能体现当期的实际状况。因此,这种差异提醒我们,在选择成本核算方式时需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及目标需求作出合理决策。
综上所述,在变动成本法与完全成本法之间,引起分期损益产生差异的根本原因在于两者对于固定制造费用处理策略的不同。这不仅反映了不同会计理念对企业管理活动的支持作用,也提示我们在评估企业绩效时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以确保做出科学合理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