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38条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是关于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该条款赋予劳动者在特定情况下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条款原文
>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条款总结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当用人单位存在以下行为时,劳动者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提前通知,也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这些情形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同时也对用人单位提出了更高的合规要求。
三、表格展示
| 序号 | 情形描述 | 法律依据 | 劳动者权利 | 用人单位义务 |
| 1 | 未按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 第三十八条第一项 | 可解除合同 | 必须提供安全劳动环境 |
| 2 | 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 | 第三十八条第二项 | 可解除合同 | 必须按时支付工资 |
| 3 | 未依法缴纳社保 | 第三十八条第三项 | 可解除合同 | 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
| 4 | 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 | 第三十八条第四项 | 可解除合同 | 制度需合法合规 |
| 5 | 劳动合同因违法而无效 | 第三十八条第五项 | 可解除合同 | 合同应合法有效 |
| 6 | 其他法定情形 | 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 可解除合同 | 遵守所有法律规定 |
四、注意事项
- 劳动者在行使解除权时,应保留相关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环境问题等。
- 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仍可依法主张经济补偿或赔偿。
- 用人单位若被认定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将面临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
通过了解《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相关内容,劳动者可以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促使用人单位遵守法律法规,营造更加公平、和谐的劳动关系环境。


